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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费用及人日标准

认证费用及人日标准  

1      认证费用

初次申请认证或再认证的认证费用组成:申请费+审定与注册费+审核费。

监督审核的认证费用组成:证书年金费+审核费。

1.1申请费

凡拟初次申请认证或再认证的组织,申请费为 1000元人民币/认证领域。

1.2审定与注册费

凡拟初次申请认证或再认证的组织,审定与注册费为1000元人民币/认证领域。

1.3证书年金

凡涉及监督审核的获证组织,证书年金费为1000元人民币/认证领域。

1.4 审核费

审核费的收取依据认证审核所需的工作量确定,以发生的审核人日计,人日费标准为:2000 /人日。

注:如无正当理由,机构不全部或部分免收认证费用,确属特殊情况的,经认证机构总经理批准后按双方约定执行。认证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现场审核人日主要取决于:

a)     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

b)     体系人数;

c)     产品/服务类型;

d)     生产/服务过程的复杂程度、环境因素、安全风险因素;

e)     作业场所的分散程度;

f)      多场所情况;

g)     其他影响现场审核人日的因素。

1:上述因素在不同的组织对现场审核工作量的影响是各不相同的。

2:审核人日标准参见本文件附件。

2其他情况下的费用

2.1预审

如果组织要求预审,将为组织进行工作量少于正式的审核时间,预审只做一次。预审的目的仅为确定组织是否已作好审核准备。预审费按发生的现场审核人日计费, 一般为初次审核费的 50%

2.2 特殊审核

2.2.1当获证组织发生顾客对其产品/服务较严重的申诉和投诉时,本机构需委派审核组到现场进行特殊审核(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特殊审核费按发生的现场审核人日计费。

2.2.2当获证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时,本机构需委派审核组到现场进行扩大范围审核。如单独进行扩大范围审核时,按发生的现场审核人日计费。如与监督审核同时进行时,按增加的审核人日计增加相应认证费用。如与再认证审核同时进行时,不增加认证费用。

2.2.3当获证组织申请缩小认证范围时,因工艺/流程的变化、原材料的变化、生产设施的变化带来新的环境因素情况时,本机构将委派审核组到现场进行缩小范围审核。如单独进行缩小范围审核时,按发生的现场审核人日计费。如与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同时进行时,不增加认证费用。

2.3差旅费(含食宿)

审核组的审核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按实际支出结算,由受审核方承担。

2.4换证费

如涉及监督审核或特殊审核等发生换发认证证书时,换证费为:300/套。

11套认证证书指单个体系中英文证书各一份。

2.5本机构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本文件修改的权利。

 

1

QMSEIMS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1-15

2.5

876-1175

13

16-25

3

1176-1550

14

26-45

4

1551-2025

15

46-65

5

2026-2675

16

66-85

6

2676-3450

17

86-125

7

3451-4350

18

126-175

8

4351-5450

19

176-275

9

5451-6800

20

276-425

10

6801-8500

21

426-625

11

8501-10700

22

626-875

12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

1.      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人员(含每个班次的人员)。认证范围内覆盖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

2.      对非固定人员(包括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有效人数确定,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予以适当减少或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

3.      认证委托人正常工作期间(包括轮班)安排的审核时间可以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但往返多个审核场所之间所花费的路途时间不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

4.      被确定为低风险认证业务类别的,认证审核活动可根据需要在按照附1计算所得审核时间的基础上,最多减少10%;被确定为中风险认证业务类别的,认证审核活动应按照附1计算审核时间;被确定为高风险认证业务类别的,认证审核活动应在按照附1计算所得审核时间的基础上,至少增加10%

5.      对非整数审核人日的处理,如果计算后结果包括小数,宜将其调整为最接近的半人日数(如将5.3个审核人日调整为 5.5个审核人日,5.2个审核人日调整为5个审核人日)。

6.      一个“人日”通常指8小时完整的正常工作日,不能通过增加每天工作时间来减少人日数。

7.      每次监督审核的最少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1人日;再认证的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二,但不少于1人日

2

EMS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有限


有限

1-5

3

2.5

2.5

2.5

626-875

17

13

10

6.5

6-10

3.5

3

3

3

876-1175

19

15

11

7

11-15

4.5

3.5

3

3

1176-1550

20

16

12

7.5

16-25

5.5

4.5

3.5

3

1551-2025

21

17

12

8

26-45

7

5.5

4

3

2026-2675

23

18

13

8.5

46-65

8

6

4.5

3.5

2676-3450

25

19

14

9

66-85

9

7

5

3.5

3451-4350

27

20

15

10

86-125

11

8

5.5

4

4351-5450

28

21

16

11

126-175

12

9

6

4.5

5451-6800

30

23

17

12

176-275

13

10

7

5

6801-8500

32

25

19

13

276-425

15

11

8

5.5

8501-10700

34

27

20

14

426-625

16

12

9

6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

1.      审核时间按高、中、低和有限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分别显示。

2.      表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而不是阶梯式。 即如果画成曲线图,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曲线(以中级复杂程度为例)的起点是人数为1时对应 2.5 天。对非整数审核人日的处理,如果计算后结果包括小数,宜将其调整为最接近的半人日数(如将5.3个审核人日调整为 5.5个审核人日,5.2个审核人日调整为5个审核人日)。

3.      认证机构的程序可以规定人数超过 10700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中的递进规律,与该表保持一致。

4.      一个“人日”通常指8小时完整的正常工作日,不能通过增加每天工作时间来减少人日数。

5.      每次监督审核的最少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1人日;再认证的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二,但不少于1人日

3

OHSMS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有效人数

审核时间

1 阶段+第2 阶段(人日)


1-5

3

2.5

2.5

626-875

17

13

10

6-10

3.5

3

3

876-1175

19

15

11

11-15

4.5

3.5

3

1176-1550

20

16

12

16-25

5.5

4.5

3.5

1551-2025

21

17

12

26-45

7

5.5

4

2026-2675

23

18

13

46-65

8

6

4.5

2676-3450

25

19

14

66-85

9

7

5

3451-4350

27

20

15

86-125

11

8

5.5

4351-5450

28

21

16

126-175

12

9

6

5451-6800

30

23

17

176-275

13

10

7

6801-8500

32

25

19

276-425

15

11

8

8501-10700

34

27

20

426-625

16

12

9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

1.      审核时间按高、中和低三种风险级别分别显示。

2.      表中的人数宜视为连续变化,而不是阶梯式。 即如果画成曲线图,线段的起点宜来自表格上一栏的值,并以表格每栏值为每段的终点。曲线(以中风险为例)的起点是人数为1时对应 2.5 天。对非整数审核人日的处理,如果计算后结果包括小数,宜将其调整为最接近的半人日数(如将5.3个审核人日调整为 5.5个审核人日,5.2个审核人日调整为5个审核人日)。

3.      认证机构的程序可以规定人数超过 10700人时对审核时间的计算。该审核时间宜遵循表中的递进规律,与该表保持一致。

4.      一个“人日”通常指8小时完整的正常工作日,不能通过增加每天工作时间来减少人日数。

5.      每次监督审核的最少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1人日;再认证的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二,但不少于1人日


4

EnMS初次认证审核时间(审核人日)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

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

1-8

2.5

4

5

9-15

4

6

7

16-25

5

7

9

26-65

6.5

8

10

66-85

8

9.5

11.5

86-175

8.5

11

12

176-275

9

11.5

12.5

276-425

10

13

15

426

当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超过425名时,由认证机构确定审核时间,认证机构应保留有关计算审核时间的决定的文件化信息。

EnMS监督和再认证审核时间(审核人日)

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

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

监督

再认证

监督

再认证

监督

再认证

1-8

1

1.5

1

2.5

1.5

3

9-15

1

2.5

2

4

2.5

5

16-25

2

3.5

2.5

5

3

6

26-65

2.5

5

3

6

3.5

7

66-85

2.5

6

3.5

6.5

3.5

8.5

86-175

2.5

6

3.5

7

3.5

8.5

176-275

3

6

4

8

4

9.5

276-425

3.5

7

4

8.5

5

11

426

当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数量超过425名时,由认证机构确定审核时间,认证机构应保留有关计算审核时间的决定的文件化信息。

 

注:

1.      一个“人日”通常指8小时完整的正常工作日,不能通过增加每天工作时间来减少人日数。

2.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减少不应超过上表中确定时间的30%,,但现场审核时间不少于1人日。

3.      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审核可能使得审核时间的增加,但如果导致审核时间减少,则不得超过20%


5

服务认证初次认证审核时间

有效体系人数

审核时间(天)

1-10

1.25

11-15

1.5

16-25

2

26-45

2.5

46-65

3

66-85

3.5

86-125

4

126-175

5

176-275

6

276-425

7

426-625

8

>625

有效体系人数的数量大于625时,按本表的递进规律计算审核时间

注:

1.      有效体系人数指:企业服务认证体系相关的专职人员及售后服务管理、监督等兼职人员(包括季节性/临时性/分包的体系相关人员)。

2.      一个“人日”通常指8小时完整的正常工作日,不能通过增加每天工作时间来减少人日数。

3.      每次监督审查的最少审查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查时间的三分之一,但不少于1人日;再认证的审查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查时间的三分之二,但不少于1人日